我与老师陈巨来,半壁斋主许培鑫,25节,篆刻小站转载

十七 被多关了五十天

七八年五月二十日,我刑满释放了。但没让我回家看看。原因是释放前的“三查”写得不及格,通不过。

“三查”是哪三查呢?大致是一查罪行,二查改造表现,三查对罪行的认识吧。

整个一队大约从未有过象我这样写“三查”的人了:我第一查——查不出罪行。不知道自己的罪行,当然也就查不出了。判决书说我抗拒交代,还据此依法从严惩处。我觉得不是抗拒交代,我实在是没有罪行。要求你们告诉我,你们又说防扩散。我说防扩散是防向外扩散,怎么连我本人也防起来了呢?你们就说我装,不老实。服刑后也不告诉我,要我自己去想,我七年下来还是想不出,所以查不出。

第二查,查改造表现:我认为我的改造表现是最好的了,因为我没有罪还能服从你们对我实行的强迫改造。做到不破坏、不捣乱。平时努力学习毛主席著作和马列著作。比起有罪行的人不破坏、不捣乱来说,当然要好了。原因就是我本来就是个能自觉改造的人,不需要强迫改造,是你们抓错了,硬要我进行强迫改造嘛。

第三查,查认识嘛!我从来就热爱党,热爱毛主席。从小受党的教育——解放后读的小学。也愿意听党话跟党走。过去这样现在还是这样,对我个人错判了,那是小事,不影响我听党话跟党走,并且相信党知道判错了,一定会为我平反——有错必纠嘛。

我“三查”是一件非常有趣的事情,代表政府的队长看了我的“三查”说我根本不是“三查”,是翻案。他大概以为说我翻案我会害怕,哪里知道我根本不怕,我承认是要翻案,七年来从未停止过要翻案,现在还在写上诉。再说我从判刑的第一天就决定了——要堂堂正正地活,不能低着头活,不平反也不能受辱。要不!我不把牢底坐穿把自己的屁股坐烂总可以吧!本来就是要翻案的,你不叫我写“三查”我还没有机会呢!

队长本想把我吓下去——他吓我是有本钱的,那就是到了时间不放你出去。我呢!我也早就准备了这一点。在看到比我早一些时间出去的人都要带一封信到派出所报到,以便派出所和群众进行监督。我就放过言——给我这样的信,一定撕掉不可!我七年关下来了,准备再关七年。“四人帮”已打倒,反革命案都要复查,恐怕再也关不了我七年了。

我与队长理论起来,他见吓不倒我,也就不与我正面辩什么了,只叫我到监房中去通。

有趣的是整个小组的犯人听我读了“三查”后,他们都吼了起来,有的简直想大打出手。我是仔细辨别他们是真的要打我、真的恨我呢,还是假的。他们终于没有打我。我想他们归根到底是一群可怜的人,在乞求提前释放或减刑。要不,他们这样地与“四人帮”一条心,要求改造,那“四人帮”没打倒时怎么也没有请他们出去呢?

我的“三查”肯定是通不过的,队长要我重写,我对队长说:“你要我瞎写吗?我瞎写你也不要,我也写不来。这是我查过以后写出来的真实认识,所以重写还不是再抄一边吗?”

我的“三查”就这样搁了下来。刑释的那天,本想大约他们不会放我的,思想上也做了这样的准备。可竟然叫到我了,我出了第三道门,可不让我出第二道门。只不过是少了一道门。那时我想若不平反,还不如不出去好,省得在外面受侮辱,形势对我有利,不用急,等一等再说。

我在二道门与三道门之间还写申诉,这里的队长不让我出去直接投递,一定要让他们转。我答我在狱中写的申诉都卡死在你们手中,你们能转吗?

我绝食了,躺着不起来,队长嘱余殿基为我买饭菜,每天汇报情况给队长。感谢他为我每顿购饭菜,又每天汇报队长我不吃。更要感谢樊成林怕我饿坏,买了半斤果糖塞到我床上,我三天未觉饿肚。

三天后大队中一个什么队长来要我把申诉给他看后,由他派人陪我去邮寄。我的申诉写了很多天,有一万多字,被他拿去岂不白辛苦了。樊成林在旁边帮我捧着队长,给他戴高帽子——说他最讲信用,说还你,一定回还你,说派人陪你去邮寄,就一定会派人陪你去邮寄,从不失信……

我早就算到他们是怕我涉及狱中的监管,怕连累他们。所以我申诉中对他们的一切只字不提。最后嬉闹了一会,樊成林自充保人,那样我终于把申诉交给他检查了。

三天后他终于一张不少地还给了我,还指定了一个改造好的“工人”陪我到五角场邮局邮寄了。

如此以后,我也就安心了。他们不放我回家我也不求他们,也不与他们争辩。象还在改造时期一样。

一次,我生病,厂医(刑满的医务犯)说他们看不好要到江湾医院去看,我便向队长说了,要求他派一个改造好的“工人”陪我去以便你们监督。其实,我根本不知道江湾医院在哪里,由改造好的工人陪我去不是很好的事吗!

队长倒也好,也变得聪明起来了。我叫他派“工人”陪我去以便监督,他倒反而不要监督了。让我自己一个人去,但嘱我看了病不要回家,马上回来,到他那里去报到。

于是我一个人问清了江湾医院的所在,去的路线,乘什么车子。我只是去江湾医院看病,什么地方都没去,不过二个小时许,就回到队长那里。他见我这么快回来了,大约觉得再关也没什么意思,略微问了问看病的情况后,嘱我星期天早晨在二道门处等他,由他送我出门让我回家看看……

就这样我被多关了整整五十天,清楚地记得那天正好是七月十日——我生日的日子。家中一无准备,只母亲一人,见我回家叫了一声“培鑫。”眼泪便滚滚落下了……

这样我就开始了一年不足些的厂员生活,直到复查到我便自己不去了。

象我这样刑满前“三查”不了了之的,是“一队”历史上也许仅有的一个。(刑期中被复查到后,平反的当然不写“三查”)

我之所以胜利了,不仅是我有理,因为我被判刑前也很有理。我的胜利,是因为形势对我有利。“四人帮”打倒二年了。华国锋当主席,文化大革命被打成的反革命都要复查,错的都要平反。另外在具体问题上我“三查”不了了之,没吃到大的苦头,是因为队长中毕竟好人多坏人少,他们未必个个对“四人帮”看得顺眼。

从刑释到平反,还有一段路,不一一细说。有一事实在气不过,还要提一句,被冤屈了八年,失去自由,消磨了青春。平反是什么损失都没赔偿,法院发了二百元,还说是补助我生活的——是补助!我劳动了多年是不应该有工资的!第二张判决书不叫平反书,一声错也不认帐还说判我刑只是证据不足,看来它有一天找到了证据还要抓我进去,“四人帮”的阴魂是不容易散去的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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