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拓《东汉曹全碑》,全称《 阳令曹全纪功碑》,立于东汉中平二年(185年)十月。碑文记载曹全做西域戍部司马和 阳县令时的一些事迹。《曹全碑》于明万历初年在陕西省 阳县(今合阳县)莘里村出土。后移存 阳县孔庙,1956年移置西安碑林。
据沈树镛《汉石经室金石跋尾》所记,此碑出土时最初拓本“因”字未损,但此拓本极少见。相传在明末时碑石中断,亦有人认为于清康熙十一年(1672年)后断裂,一般人们所见到的多为中断后之拓本,裂纹横亘在首行第三十八字“商”斜穿至末行第二十二字“吏”。
北京市文物商店所收藏的明拓《曹全碑》,为未断明精拓本,系鉴赏家王敏旧藏,纸墨醇古,字迹光洁,既是一件珍贵的历史文物,又是书法爱好者学习书法的好范本。
碑阳铭文记述郃阳县令曹全的家世及生平。曹全为汉初名相曹参的后代,建宁二年 (169)举孝廉,除郎中,拜西域戊部司马,率兵征讨疏勒国,杀其王和德,迁右扶风槐里令,后任郃阳令。此碑是其下属群僚集资刻石以颂其功之作。碑阴刻门下故吏姓名及捐资数目。碑文中所记平疏勒事,与《后汉书·疏勒传》颇有出入,因碑为当时所立,故其记事为史家所重视。碑中记载了光和七年黄巾起义时,“幽、冀、兖、豫、荆、扬,同时并动”的形势,具有很高的史料价值。碑文字体精美,飘动秀逸,为汉隶代表作之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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