篆刻巧与拙在创作中的表现,拙中有巧、巧中有拙,六种

(六)残与全

残缺,使印面显得斑驳,使线条若断若连,整个形象若隐若现,因此使人感到有朴拙之感。此乃印章入土久远,水蚀锈剥或人为损伤所致。后人刻印以求古朴苍拙,多效此法。沈野谈到“文国博刻石章完,必置之椟中,令童子尽日摇之;陈太学以石章掷地数次,待其剥落有古色,然后已。”马衡在谈到吴昌硕(附:大师篆刻,吴昌硕印存集欣赏,高清50方惊艳)“其刻印亦取偏师,正如其字,且于刻成之后,推凿边缘,以残破为古拙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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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,是一种完整的美,中国人有一种求全的审美要求,听说书要有头有尾,戏要看大团圆,观山游景要面面观。篆刻也有求完整,黄牧甫虽说:“赵益甫仿汉,无一印不完整,无一画不光洁,如玉人治玉,绝无继续处,而古气穆然,何其神也。”(见《欧阳来云印款》)完整、完全、完善方得完美,故能得玲珑小巧可爱。印中古小玺如“之”、“悊行”,多如是。故赵之谦(附:清代篆刻的颠峰,奇倔雄强,赵之谦精品印谱欣赏)在总结前人与自己经验时说,“作小印,须一笔不苟,方得浑厚。”

但世上事物十全十美的并不太有。从审美心理看,“一览无余”反觉得不到满足,如看电影、小说等文艺作品,总在结尾留有回味的空间,让读者去发挥想象的余地,才使人感到有回想滋味。因此适当有一点残损,并不伤大雅,反而显得有味,陪衬出美。如印章中有意无意的残损破碎,有时甚至成为一种有意追求的美。但不能故意为之。

甘旸在《印章集说》谈到:“古之印,未必不与齐整,而岂故作破碎?若作意破碎,以仿古印,但文法、章法不古,宁不反害乎古耶?”若过份残破、或残破在重要部位上,则变得残缺不美了。如周公瑾《印说》:“一画失所,如壮士折一肱;一点失所,如美女眇一目。”

因此,残破应有一定的法则,即残而不残,残中寓全;全而不全,全中寓残。全中寓残即全中在不关紧要之处略有残破意,使全印血脉贯通,形如完全,如“竟山拓金石印”、“邕氏伯谦”。残中寓全,就要有规律,符合人们的审美观念,徐邦达在谈到印章润色时说:“至于经土烂铜,须得朽坏之理,朱文烂画,白文烂地,要审何处易烂则烂之,笔画相聚处,物理易相侵损处,乃然。”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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