杨沂孙(1813-1881),清代著名书法家,江苏张家港市恬庄人。师从著名学者李兆洛,治周秦诸子,尤致力于篆籀,著有《文字说解问讹》。篆书宗邓石如,又在邓石如基础上参以金文字法,写出了富有个性的篆书面目,为篆书的发展开辟新境,在中国书法史上有着重要的影响和地位。为传承杨沂孙“入古出新”的创作精神,激励当代书法工作者富涵学养,锤炼书艺,进一步弘扬中华传统文化,推进书法事业繁荣发展,在喜迎党的二十大召开之际,拟举办首届江苏省“杨沂孙·书法篆刻作品展”,征稿要求如下:
一、展览名称、时间地点
展览名称:首届江苏省“杨沂孙·书法篆刻作品展”
展览时间:2022年9月
二、组织机构
主办单位:江苏省书法家协会、苏州市文联、中共张家港市委宣传部
承办单位:苏州市书法家协会、张家港市文体广旅局、张家港市文联、张家港市凤凰镇人民政府
协办单位:张家港市梁丰书社
三、作品征集办法
1.以江苏省书法家及书法爱好者为主,欢迎全国书法家、书法爱好者投稿。
2.作品须为未参加过全国性展览、未公开发表的书法、篆刻作品,每位作者限投1件。
3.征稿作品为毛笔书法、篆刻,风格符合当代主流审美,鼓励创新。
书法部分:书法请投寄作品原件,以竖式为主,尺寸为6尺整张(178cm×96cm)以内;小字类(单个字径一般在2cm以内)作品尺寸为4尺整张(138cm×69cm)以内。手卷作品尺寸为高35cm以内,长度248cm以内。册页作品成品尺寸每页高宽不超过40cm,正文页数为5—12开(10—24页)。手卷、册页作品入展数量一般不超过本书体入展总数的百分之六。所有作品请勿装裱(册页除外)。非自创内容请另纸写明诗文出处,草书、篆书请附释文。
篆刻部分:篆刻作品须寄印稿6—12方,边款两枚以上,统一贴在4尺对开的竖式宣纸上。评审结束后由组委会通知入展者寄篆刻原石一方参展,不寄原石者视为放弃入展资格。
不符合要求者不予评选。
4.报名者认真填写首届江苏省“杨沂孙·书法篆刻作品展”投稿登记表,并附作者身份证复印件。作品无需托裱,作品背面右下角用铅笔工整书写作者真实姓名、性别、年龄、身份证号码、联系电话、详细通讯地址、邮政编码。
5.投稿方式采取个人自投或团体送稿。来稿请妥善封装,以免途中破损。邮寄请以挂号或快递形式,便于查询。
6.免收报名、评审、出版等一切费用,限于人力,投稿作品一律不退稿。
四、作品内容
书法作品文字内容要求积极向上,欢迎自撰诗文。重点鼓励创作如下主题:
1.书写长江诗文或长江流域文化为主题的诗文歌赋。
2.书写杨沂孙所流传的诗文。
五、作品评选
1.组委会聘请全国书法界资深专家组建评委会,参照全国性书法大展评审流程,本着“公正、公平、公开”的精神进行初评、复评、终审。
2.评出首届江苏省“杨沂孙·书法篆刻作品展”优秀作品20件,入展作品180件左右。凡在江苏省工作、生活的作者,获得优秀作品即具备江苏省书协入会资格。
3.入展作品出版《首届江苏省“杨沂孙·书法篆刻作品展”作品集》;
4.获得首届江苏省“杨沂孙·书法篆刻作品展”优秀作品的作者颁发证书、作品集及收藏证书,给予优秀作品3000元的收藏费,受邀参加展览开幕仪式。入展作者颁发入展证书和作品集;
5.优秀作品作者将聘为梁丰书社特聘书法家。
六、征稿时间及寄送地址
1.截止时间:自征稿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7月20日止,以当地邮戳为准。8月底完成评审和布展,具体展出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。
2.寄送作品时需一并提交《首届江苏省“杨沂孙·书法篆刻作品展”投稿登记表》,邮寄请在信封右下角注明“2022首届江苏省杨沂孙·书法篆刻作品展”。
3.收件单位:江苏省张家港市凤凰文化中心图书馆;地址:江苏省张家港市凤凰镇凤凰大道19号;邮编:215613;联系人:葛梦圆,电话:15206242952;陈佳琪,电话0512—58421931。
七、其他
1.作品送、取件期间的运输安全保险由作者自行估价、投保;展览期间的作品安全事宜由承办单位负责,如遇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,主、承办方不承担责任。
2.凡送作品参加本展览的作者,应视为已确认并将遵守本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。展览组织机构对优秀、入展作品有展览、出版、研究、摄影、录像及宣传权。
3.凡涉嫌抄袭、模仿他人作品者一律取消参评、展出资格,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作者负责,并在江苏省书法家协会官网进行公告,取消其参赛资格。
4.拟邀请专业媒体报道活动。
5.相关信息可登录江苏省书法家协会、苏州市书法家协会网站、张家港市文学艺术网平台查看。
中共张家港市委宣传部
张家港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
张家港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
2022年4月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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