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一问题来自于教学过程,很多学生都问过我同样的问题:是不是只要不是复姓的三个字的名字都应该用回文排布?起初不知道这一说法从哪里出来的,有些同学称是老师教的,有的还说出了其根据–来自早期的印学理论,且其理论依据是“名如果是二字,不能拆开,拆名对人不敬……”
孟广梁印
回文是篆刻中比较独特的排布方式,正常四字印文的摆布是:右上、右下、左上、左下,而回文的排布方式则是:右上、左上、左下、右下。回文的排布方式,显然解决了篆刻当中很多难以解决的文字关系,有时还能解决误读的问题。
任昌国印
目前能找到的最早关于“回文”的印论是元代吾丘衍的,其《学古编》之三十五举中第三十三举有这样的论述:“二名(即非复姓三个字的名字)可回文写,姓下着印字在右,二名在左也。单名者,曰‘姓某之印’,却不可回文写。”这段文字看上去并没有问题,因为吾丘衍所说的是“二名可回文写”,而非“二名须回文写”,也就是说,回文只是与正常排文并行的另一种方式而已。
田长卿印
此后,明代大篆刻家何震也在《续学古编》中,再次提到了这一说法,其“二十五举”之二十一举中曰:“名双字,可回文。姓印在右,名在左。名单字者不回文;复姓名不回文;姓某信印是古人封完印,亦不回文。”所述时也是用了可,而非“须”。
王冬可印
倒是明代古玺印的大收藏家甘旸在《印章集说》里,关于回文印的论述,有类似的倾向:“古用回文印者,各有取意,如双名字印当回文,姓在前,名字在后,若一顺写,名之二字必分而为二矣,此古用回文者,取二字相连之意也。”甘旸没有用“可”字,而是用了“当”字,并做了注解。也许这就是这一说法的源头吧!但细读这段文字,甘旸也并没有否定双名的顺排,“当”应解释为应该,而绝不能解释为“必须”。
王毋害印
与甘旸同时代的徐上达却并不认同他的说法,他的《印法参同》关于“回文印”的论述中说:“回文印,独双名用之,多自右而左,复回右也。亦有自左而右,复回左者。若单名印及杂印,俱宜顺写,无用回文,恐致疑误。亦有双名不用回文者,亦有单名用回文者,总要相字分派,散花成锦,始得章法。”显然,徐将回文表现方式的多样性进一步统计罗列,也没有提出不可拆名的说法。
王毋害印
建国后的印论中,沙孟海的《印学史》在这个问题上,也没有提到“二名不可顺排”。邓散木在其《篆刻学》手稿中提到:“有做姓印某或姓印某某者,为回文印,取双名不可相隔离之意。”此说法当是从甘旸而来。当然,邓散木也提到了回文排布在解决误读方面的用处,如“陆定之”回文不会被误读成“陆定”。
赵当时印
事实上,这本来就不是一个问题,篆刻是一门极注重继承的艺术,古来之法向来被尊重。在中国篆刻的第一座高峰–秦汉时代,非复姓三个字的名字始终都是顺排与回文并存的,仅《十钟山房印举》里,顺排的二名印就有近200方。尽管回文排布的印在一些秦汉印谱中占的比重大些,但顺排的并不少见。秦汉时代,人们尚不觉得名被分开有什么问题,为什么到了明代,甘旸会出现了这样的推论了呢?
邪千秋印(回文印)
甘旸的《甘氏集古印正》收集了秦汉到明代的古印五卷,其中虽伪印颇多,但在当时,也是一部浩瀚巨作。印谱中收录双名印共61方,其中顺排的为24方,回文的37方。尽管回文占了多数,但这样的比例显然不能让甘旸得出二名印必须回文排列的结论。只能说,这是甘旸一厢情愿地对古人利用回文的“附会”吧。在其印谱中,甘旸自制印有59方,其中遇到双名的共15方,他全部采用了回文排布,可见他是自己这一理论的忠实践行者。
张捐之印
这样的“附会”,还是给后世的篆刻家不小的影响的,查阅统计晚清民国的名家印谱,吴昌硕、黄士陵、齐白石、陈巨来诸家在遇到双名印时,绝大多数都采用了回文排布,查阅这些人的印谱,可以发现,他们还是很习惯于此的。只有少数顺排,明显是因文字需要,如陈巨来刻的顺排“尹赞汤印”若用回文,极难安排。可见,这样的理论在当时还是流行的,但至少当时的人还知道,这不是绝对的。
张君宪印
但这样的“附会”却随着当代篆刻发展中,大家重视实践、轻视理论的状态下,传播越来越走样,竟然被传成了“二名分开不敬,遇之必用回文”的怪论,甚至被很多人接受了,这就不得不说一说了。
陈巨来《王镜舜印》
其实,回文在秦汉时期的应用只是当时的一种流行,什么时候使用回文,应该视印文的文字而定,比如“蒋正龙印”,“蒋”和“龙”笔画较“正”字太多,如果顺排,就会出现印面上面太密,下面太疏的效果,给人头重脚轻之感。这种情况利用回文排布,就变成了很经典的对角线对称很经典的效果。除此之外,还是顺排显得自然不造作。
陈巨来《尹赞汤印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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