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印宗秦汉”这一印学术语,对篆刻艺术的发展影响巨大,自这一理论的提出至今,绝大多数的印人都视之为“四字箴言”,它几乎成了篆刻艺术的一条定则。其实,作为一种艺术主张,“印宗秦汉”提出之初,含义并不明确。随着篆刻艺术的不断发展,这种主张也不断演变、不断丰满,逐渐确立为篆刻艺术的美学原则;整个明清篆刻创作风格史,也正是在这一理论的支配之下逐渐展开的。因此,对“印宗秦汉”这一印学主张作一历史的考察与辨析,不仅是我们研究篆刻美学史所必须的,而且也有助于我们加深对明清篆刻艺术实践的认识,以指导现今的篆刻艺术学习与创作。
一、理论的提出
元季吾丘衍、赵孟頫目睹宋元印风凋蔽、日渐衰败,有感而发,最先提出了“印宗秦汉”的艺术主张。
吾丘衍《三十五举、十八举》说:“汉有摹印篆,其法只是方正篆法,与隶相通,后人不识古印,妄意盘屈,且以为法,大可笑也”。其《十九举》又说:“汉、魏印章,皆用白文,大不过寸许,朝爵印文皆铸,盖择日封拜,可缓者也。军中印文多凿,盖急于行令,不可缓者也……自唐用朱文,古法渐废,至宋南渡,绝无知者,故后宋印文,皆大谬。”这就是说,就篆法而言,以秦篆为宗,汉篆通隶,唐篆古法渐废,宋后篆大谬,都是不足以为法的。但就印法而言,白文印以汉魏为宗,朱文印以唐为宗,因为吾丘衍认为“三代无印”,汉白文印、唐朱文印都是当时知识的最古范式。显然,在吾丘衍那里,篆法和印法是分离的,因此,他虽然有笼统的“宗秦汉”的主张,但落实到篆刻上,都是“宗汉唐”。
赵孟頫《印史·序说》说:“余尝观近世士大夫图书印章,一是以新奇相矜,鼎彝壶爵之制,迁就对偶之文,水月、木石、花鸟之象,盖不遗余巧也。其异于流俗,以求合乎古者,百无二三焉。一日,过程仪父,示余《宝章集古》二编,则古印文也……采其尤古雅者,凡摹得三百四十枚,且修其考证之文,集为《印史》,汉、魏而下典型质朴之意,可仿佛而见之矣。”在这里,赵氏提出了当时印章的两大弊端,一是以新奇相矜、不遗余巧的流俗;另一则是寻求合乎古法而又无能为力者。针对这种状况,赵氏竭力倡导印宗汉魏,它所提出的篆刻艺术的“古雅”、“典型质朴”的审美理想,与其在书画艺术上的复古主义主张相一致,这种以书画艺术理论来检验印风的尝试,显然要比单纯的以古为美进了一步;其辑集《印史》的目的也很明确,即“谂于好古之士,固应当于其心,使好奇者见之,其亦有改弦以求音,易辙以由道者乎”——无论好古者还是好奇者,篆刻的出路只在师法汉魏。
当然,对印法的知识,赵孟頫并不比吾丘衍高明,其所创作的“元朱文”已足以说明问题,元朱文印历史,元朱文印特点,元朱文印的篆法。但在元明之际人们普遍对篆法陌生、篆书水平普遍低下、普遍缺乏印史知识的情况下,吾、赵二家的印论已属大见识;他们力倡的“印宗秦汉”,遂决定了此后印学家的基本思路以及篆刻创作的大致发展方向。
沈野《印谈》说:“印章兴废,绝类于诗。秦以前无论,盖莫盛于汉、晋。汉、晋之印,古拙飞动,奇正相生。六朝而降,乃始屈曲盘回如缪篆之状。至宋则古法荡然矣。”汉、晋之印“古拙飞动,奇正相生”,这与赵孟頫之说一脉相承。甘旸也不例外,其《印章集说》称“古朴典雅,莫外于汉矣”。
徐上达进而从篆刻艺术方面,将前人的理论衍导到学印的取法问题上来。他在《印法参同》中说:“取法乎上,犹虑得中;取法乎中,犹虑得下,如之何取法乎下也。”这里的所谓“上”,在当时也必指汉印无疑。
以今人的知识,“印宗秦汉”的“秦”,乃是指先秦古鉨。但是在元明之际,人们并不认识古鉨,以为“三代无印”,甚至将古鉨归录于汉印之后。这个误会,造成了在相当长的时期内“印宗秦汉”只是一个残缺的概念。直到朱简降世,独具慧眼,才道破了“印宗秦汉”的言之所指。因此,完整意义上的“印宗秦汉”的明确提出,实是清代的事。周铭《赖古堂印谱·小引》说:“论印法必宗秦汉……学印者不宗秦汉,非俗则诬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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